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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 遺產 繼承 Options

napoleong197zir4
實務建議: 如果遺產仍由其他繼承人佔有,可以嘗試與對方協商,或在其他繼承人提起訴訟時,以「共同繼承人」身份參與訴訟,主張權利。但若對方拒絕承認,將難以透過訴訟強制取回。 如是台灣人要繼承在大陸地區的遺產,須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親屬關係聲明書、繼承協議書、授權書等應備文件,再將核驗過的公證書攜至大陸公證處做「繼承權公證」以辦理繼承手續。 按照上一節所講,依照內地《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》第三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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